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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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意見設想周到且掌握重點。
2.雙方問題解決是否能正確執行,光是要讓汰換車輛這方面就已經造成多數反彈,用錢補錢可能不是民眾真正想要的
好誇張,一開始問施政理念又聊起私人貸款,又問輪班是什麼,我覺得他不夠資格當立委。
立委積極詢問相關事務
在質詢的過程中,提到許多塊國防部所屬土地往後的發展與規劃,有幾塊雖然說已經有一些地計畫在準備執行中,但在這部影片中沒有辦法看到詳細的規劃進度,李委員也有針對某幾塊用地提出一些規劃,雖然沒有實際的績效,但影片中可以看到委員對這些土地使用狀況的關心,提出的建議也都蠻針對可以造福民眾甚至是軍人的部分。
最好的地方在於,能有資料數據來推翻目前官員的行為不恰當,直接了當地讓民眾能知道問題點和官員政策前後不一致的情況。
最差的地方在於,沒有時間給官員答覆,來回應問題所在,沒有解決讓人質疑的政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