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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諮詢主要是講都更案,一開始姚議員諮詢時是舉一個例子來說如果都更案內的住戶有可能是屋主或是租屋者他們的收入不好但沒有符合低收入戶資格那怎麼辦,其實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時心裡會覺得有點矛盾,怎麼會沒有錢又不符合低收入戶呢,後來繼續聽下去市長有舉例說明才知道低收入戶資格是要符合很多條件,之後議員問市長這些住戶要怎麼樣得到補助,市長給的答案很容統感覺就是他們會想辦法改進,會去注意這塊的問題,後來議員就建議用專案的方式,聽到這裡我覺得議員有去想到解決辦法很好,那建議是擬定專案去看每戶補助個5000元,這樣也才600多萬,而政府撥給市長的都更預算是20億元,我想這點補貼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裡面,而市長也覺得很好,這個諮詢整體看下來是真的有在溝通解決問題我覺得還不錯。
好的地方是充分地把自己找來的資料呈現出來並講解,不好的地方是覺得有時候講話太過激進了,覺得可以不用有這個必要。
在此影片中,我認為委員最質詢的問題上都提出了很好的觀點,但是我覺得在態度方面有待改善,雖然部長在蠻多必須要了解的數據上未弄清楚的確是很不好,但我認為即使如此也不能在質詢時說部長下台且在部長講話時一直插話。
我認為黃立委有許多應該改進的地方。首先她自顧自地說自己的看法,完全不聽受質詢者的回答,這實在讓人失望。在黃立委提出消防法有一國四制的問題時,受質詢者站在專業角度,提出每個縣市的警消值勤率不同,所以會有地方薪水加成不同的現象。然而黃立委只在乎她認為的公平(一樣的工作一樣的薪水),卻不去思考她所認為的公平是否真的公平。質詢過程中她不停打斷受質詢者回答,完全聽不進別人的想法,既然如此又何必"質詢"呢?直接發表"演講"是不是更適合她的"質詢方式"呢?此外,黃立委的用字似乎過於強烈,她甚至在質詢過程中說到"可恥"一詞。我認為強烈的字眼不應該出現在質詢過程中,質詢是嚴肅的場合,不應該帶入過多個人情緒,而是應該就事論事。
我覺得此委員對於需要補貼的弱勢,或對於雖然不是弱勢,但在標準以上不超過許多的人來說,都有幫助他們發出聲音。並且有具體地指出政府的處理方式,但以政府的處理方式來說,可能較為敷衍以及不太關注,我認為此委員有做到本分,並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但較差的點我認為,委員並未實際去調查確切的數據,大致上是以聽說,不管是聽媒體或是他人口中,我認為這點是可以有待加強的。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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