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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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能用很犀利的話語來質詢官員
最好:口條有理緊握主題 缺點:沒有給官員質詢的時間
聽他的口音令我很辛苦,在最後為基層警員發聲表示道交法太過複雜這點,我很認同。
有提出改善方法,但不知是否為可行方法。
這位委員都針對著海洋方面問題提問,也準備資料去質詢,例如 成立只有15個人如何去做到其他事情,代表都有事前做過功課,我認為這位立委有做到事前準備及針對主題去提問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