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2選舉區
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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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委員的事前準備資料明顯做得不夠充足,連牽涉到質詢事件的官員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講到專有名詞時說錯、提起對方官員的頭銜時支支吾吾。希望費委員可以做好功課再上質詢台,其他的質詢表現我認為都普普,平平的,打安全牌。
有詳細了解情況,並且提出質詢
會提出理論,有時候會不給別人說話
我覺得他態度有點兇,也打斷別人的回話,整個看下來感覺對於事件他也只是在催促進行,並沒太多建議。
我認為蘇委員在質詢新任部長方面,準備的資料都想當周全,能夠具體的提出新任部長即將面臨到的各種問題,在態度方面也十分嚴謹。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