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2選舉區
民國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準備十分充分 口條清晰 能十分清楚的表達自己的觀點 並且指認該改進的地方
普通 有做適當地詢問 該問的都有問 只是沒有到出色
好的地方:時間掌控得宜
不好的地方:質詢內容稍嫌空洞,只針對國防大戰略質詢但這些內容其實都在業務報告時已經解釋過,質詢時應針對國防實務等實際問題。
最好的地方是敘述簡短明確。
最差的地方沒有資料數據輔佐,使質詢上只問了為何蓋發電廠,並沒有述說資料數據與法條牴觸造成他反對的原因。
態度沉穩,迅速掌握回覆重點並緊扣質詢問題。質詢時間掌握不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