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內政委員會
臺北市第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他表現的我很不喜歡
最差:語無倫次,明明在討論觀光條例,卻叫官員和中國態度不要太硬,害我們一一失去邦交國,我覺得有點扯到別地方去了,搞得好像因為政府台獨才會有這樣下場。
我覺得徐委員在論述時可以準備更完善一些,因為他在談主題時有時會不太知道其中詳細的細節。
這位委員的優點在於為弱勢族群找想且謀福利。
缺點是質詢時講太多瑣碎的事,且對於被質詢者不是很尊重,總是以我是來教你們的踏度質詢,我認為這是不恰當的。
覺得是位理性的立委,準備的資料充分且有條理地詢問問題,不前後矛盾,也讓主任委員有足夠的時間回答問題不在其中插話。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