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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資料完備同時也清楚各機關的權責
最好的地方:有提出改善方法 最差的地方:沒給對方可以好好回答的機會
對於辯論的長官 窮追猛打的逼問 一口咬定是民進黨的錯誤 給人感官不佳
我認為委員準備的還蠻充分的,也沒有只問1 2句話,鬼打牆,看的出來市有準備過質詢的內容,影片中說當初決定2年,但現在看來又要在延期,委員則希望他能去處理掉那些事,和其他人好好溝通,而不要發生再延一個4年。
條理清晰,但可以提出更具體的建議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