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1選舉區
親民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適時的拉回問題
雖圍繞著主題,但對於具體的建議欠缺
覺得他有完善準備 目前沒有覺得有差的地方
問題清晰 打斷被提問找說話
我認為委員的質詢在對於政策上的態度表現良好,即使部長以另外一個表達方式去迴避委員的問話,委員還是以堅決的態度二次要求部長講出他的看法。也在體育署署長方面也能讓他對於東京奧運正名方面提出他的見解,雖然署長無正確表態他是否支不支持。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