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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仔細的述說擁有的資料與問題中的疑問點,也給對方足夠的時間去回應
可以從最近的報導來引出要質詢的內容,語氣不會咄咄逼人也都是帶著笑容的,有給予適當的答詢空間與發言時間不會搶話講,但也有督促即要求行政機關承諾後續改善且越快越好,其資料也準備得很充分不會對質詢內容不了解,但是感覺沒有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或特別有建設性的建議,與部長只是在一問與一答的感覺,然後再請對方迅速改善而已,這是我覺得可惜之處。
資料準備充足 問答也算嚴謹,提出來的東西也有抓到重點
對於近期兩岸金融問題質詢、以及保險銀行業的兩岸開放問題有充分準備。
資料準備充分,直接切入主題,但質詢有點剁剁逼人,沒有給質詢人足夠時間做回答。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