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程序委員會
臺中市第8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我覺得委員有盡力為民眾去爭取,不偏袒任何一方,只希望內政部能加速訂好法案避免因為今年選舉又拖更久。
優:強烈的要求被質詢人給出承諾時間 差:有些時候打斷別人說話
表現最好的地方:給與質詢對象充分的回答時間,對於闡明政策內涵和目的很有幫助。同時這位立委也提出了一些建議,比如給與業者輔導,對於法案的完善有所幫助。
表現最差的地方:這位立委關於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可能還需加強。
未有任何想法
是很了解法案的人,他已經偏離主題很遠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