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內容還不錯,但聲音過大,讓聆聽的人無法認真。
好的地方是它準備的資料很充足當他們在講話時還有用筆作筆記
差得地方是 人家講話他卻不尊重人家講話的時間 一直插話
講話有條有理。
前半段在稱讚,後半段在質詢,但也因為時間有些不足所以有些沒講完,可能在時間掌握上需要加強
對於辯論的長官 窮追猛打的逼問 一口咬定是民進黨的錯誤 給人感官不佳
最好的部分是此立委問政確實是有在問問題,然而我認為最差的是其表達的部分不夠清楚,又或是過於複雜化問題,就民眾觀看來說要花心思整合他的問題。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