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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委員質詢時沒有重點、插話、浪費時間(最差的地方)
但是他點出官員的不恰當處(決議時請人代為決議)(最好的地方)
該委員很盡責在關於原住民的利益上,也做足了功課,我覺得表現得最好的地方是他讓官員們有應答的時間,而不是像其他委員一樣一直搶話
我覺得這位立委有事宜的留空給予部長回應的空間。
較不適當的地方是態度有些太過強勢。
委員在最後可能是因為時間壓力沒有要求教育部次長對於行政院版的法案做出嚴謹的承諾,僅只有對行政效率有微詞,我認為既然是委員很關注的法案並且是每年都很重大的議題,應該要態度更強烈一些的做出要求。
我認為委員沒有用咄咄逼人的語氣質詢官員,用詞恰當也適時的舉出問題的癥結點。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