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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前似乎沒有做好準備就上台質詢,在質詢的當下問官員這是哪個部門負責,好像有放水的狀況。而最後由主席說出:換了位置換了腦袋。整個政治問題呼之欲出。
感覺兩邊都在講空話
最差的地方是在討論違約金的正義與否的時候,她推斷手機使用時間來指責電信業者會多賺多少錢,有過多自己的想法我認為太過偏頗,好的地方是最後有總結自己要追蹤的問題,並且約定時間,我認為是十分負責任的作法。
一次提出太多見解使官員沒有足夠空間回答
我覺得還好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