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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的俐落,資料準備充足,有附帶解決之道,頗有監督的功效
時間掌握很棒
維護軍人的權益
我覺得在影片中,此位立法委員應該給予政府官員解釋的機會,或是聆聽完他們的說法再繼續質詢,而不是直接打斷他們的話。質詢的目的應該就是希望透過提問的方式讓官員回答藉此更加瞭解政府的政策與作為,其實影片中沒什麼讓官員回答的機會。
優點: 態度良好,資料充足,指出問題
缺點: 穿著過於輕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