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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對於客委會的政策有所疑慮,希望能夠深入,整場諮詢也相當理性溝通;只是關於新身分證的設計,我認為委員提出在上面標記客家人的方法有失平等性,沒有先想清楚可能會挑起的紛爭,雖然為客家人出聲是好事,但此事應更深思熟慮再提出討論
整理來說還不錯 該有的都有,也沒有汙辱他人
優:對於質詢問題有理解,可以知道問題的缺失,也讓官員能夠闡述回答,也讓官員能協調處理。
好的地方我認為是,委員質詢的方式較為和善及平和
最差的地方:情緒激動,不斷打斷傅秘書長講話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