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該委員在準備資料上算充足,但時常要由部長葉俊榮回答的部分該委員都不讓部長甚至是司長好好回答。
此立委我認為準備分常充足,充足發揮問政專業,且態度得宜穩重,講話條理清晰不矛盾,明確提出自我想法及改善措施。缺點在於我認為有些議題太快速質詢過去直接換下個觀點,我認為可以再深入。
進退得宜
我覺得委員有盡力為民眾去爭取,不偏袒任何一方,只希望內政部能加速訂好法案避免因為今年選舉又拖更久。
委員資料充足,提出很好建議
但有時候會無法讓官員有適當的發言時間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