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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自己的質詢內容
這位立委針對該會期討論的主題以及他有疑慮的部分,向相關負責的政府官員詢問,其中從頭至尾都很有禮貌不會給人一種中兇罵人個感覺。但此次的修法諮詢部分,感覺這位立委沒有完全對他所諮詢的官員更加得去要求,面對官員的說法僅是表達肯定缺少了監督的感覺。
我認為此立法委員就如同主席所說,質詢鏗鏘有力,且我認爲他的質詢方式會讓人無法反駁卻又不會有太超過的攻擊性,我認為運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名字中「德」字的意義引導出全教總518宣言中針對教育部長吳茂昆「德不配位」之評斷很聰明。
我認為邱泰源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適時並且充分的給與對方解釋與說明的時間,並透過其解釋加以延伸出更深入的問題,多層面確認此部分是否被發覺而正視、可能的改善方法有哪些;若提到他可以再改進的地方,我覺得是投入的程度,對於此議題比較像是將劇本讀完的責任感,而較缺乏一種更打從心底的有所感觸,質詢固然需要流程與慎重,但如果能夠再適度加入個人層面的溫度,或許會更好。
我認為蘇委員在質詢新任部長方面,準備的資料都想當周全,能夠具體的提出新任部長即將面臨到的各種問題,在態度方面也十分嚴謹。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