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說明清楚
委員有提到一些可能的情況,像是受傷的人沒有去報案,的確是有可能讓數據看起來比較少,這部分還滿好的,因為有時候看數據可能沒想到這種情況。
感覺問政事前準備充足
講話清楚,有條理。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她懂得比較自己的版本和部版的不同之處,不會如跳針般的重複質詢相關問題,也不會以過大且不必要的音量來虛張聲勢,她懂得給予行政部門空間,在條理化且清楚明瞭的講出自己質詢的點和問題後,也相對地給予行政部門時間回答質詢問題,在看過很多立委質詢影片後,其實不難發現部分的立委把質詢大部分的時間都給占掉,幾乎不給予行政部門回答的時間與空間,但巧慧委員有禮的詢問行政部門,且在給予行政部門時間回答之後,也確認行政部門的看法,以此對行政部門表達尊重,也達到質詢真正的效益。且質詢中巧慧委員也提到說希望行政部門可以公開爭議案件的審議過程,提升公民信任,我覺得這點很好,代表委員在審查法案或監督施政時,是站在人民的立場,希望藉由質詢來達成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