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內政委員會
臺中市第6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例證不夠明確,過度糾結同一面向事物上。能看出先前資料準備應該花了不少時。
鄭委員對於立法思路清晰且悉知。
表現最好的地方:思路清晰並給予實際建議。
表現最差的地方:無
質詢時很有禮貌
對於問題點很完美提出讓官員也知道
表現好的地方:對質詢內容(包括中央機關運作及地方農民看法)熟悉,配合質詢所提出之佐證詳實。
表現不好的地方:時間掌控顯需加強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