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中市第5選舉區
民國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說話有條理,也對質詢內容了解
過度激動
雖圍繞著主題,但對於具體的建議欠缺
一個問題所佔的時間太多,感覺問了很久才到重點。
會給對方講話的空間,對方做得好的也會誇獎。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