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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劉世芳在質詢前得準備很充足,將相關資料都收齊並且比對是否有相關之處,以利質詢官員
有點太針對民進黨
最好的部分是此立委問政確實是有在問問題,然而我認為最差的是其表達的部分不夠清楚,又或是過於複雜化問題,就民眾觀看來說要花心思整合他的問題。
我認為此立法委員就如同主席所說,質詢鏗鏘有力,且我認爲他的質詢方式會讓人無法反駁卻又不會有太超過的攻擊性,我認為運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名字中「德」字的意義引導出全教總518宣言中針對教育部長吳茂昆「德不配位」之評斷很聰明。
委員關注重點在人民的權益,而且有提出具體建議,希望僑委會能參考外交部不增加人力但能增加工作面向的方法,但是質詢最後有點花太多時間對官員說教(請官員要知道自己的任務等等)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