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中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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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講出疑問, 就事情提出專業的問題,而非只是單純的問是否有這樣的事實
她剛開始有提出苗栗跟屏東在錢的部分有提出分析 不好的地方就是對方講話他又覺得人家再將廢話 一直打斷人家
好:有準備好簡報內容
不好:質詢過程不太留時間給官員回答,打斷後又繼續質詢。
我覺得議員他有在關心真正弱勢的這個重點,他提出很多條例的一點矛盾的地方,例如他有說到有一條是退出帳戶之後就不能再加入,但這個帳戶的本身目的就是幫助弱勢並希望他們善加利用,所以我覺得他很棒的是他有很努力的在幫弱勢族群鞏固這個權利,他一在強調有的條例太過嚴苛,反而失去了這個政策原先的本意,差的話可能就是一直聽到鈴聲響他蔣超時了。
該委員也針對基層教育及相關問題持續努力,並監督行政機關確實依法行政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