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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立委他條理清晰,而且點出在法律上可行,但是要在文字上最將一些定義說明清楚,以避免以後的麻煩;他也不像我之前看到其他的立委,有適度的讓官員回話,並且不會打斷官員。
希望能讓官員好好講完話
不管是不是一直扣著題目,但委員的態度以及禮貌比起平常在電視上新聞看到的人物是好非常多
蔣萬安委員質詢內容中有許多統計數據的引用,讓質詢整體能更具說服力,另外,委員對部長提問的問題循序漸進,讓即使對該議題並不了解的民眾也可以進入狀況,且針對問題的確有提出自身的見解以及給予部長建議,而非只是拋出一個無解的難題給部長。
鍾佳濱立委是隸屬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不過對於這次的質詢感覺較偏重於經濟的發展,但是卻也是替人民發聲,不讓國家的利益收損,單憑這點就足夠讓我對他的表現給予很高的評價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