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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脾氣很好,部長脾氣也很好,雙方溝通都很愉快也很和平,就算有問題也是好好的溝通,我覺得這樣很好,並不是一定要罵來罵去吼來吼去才能達成共識,我覺得值得每個立委學習。
訴說很清楚,不會針對一些無理的事情,也許是因為同黨籍也說不準。
覺得詢問得太過一般,本身應該是很認同這項草案的,雖然有提出些疑問(也是很平常的問題,行政院網站上也有問題的回答了)。
似乎回答也只是在理想上且一般,並沒有一個確切的行動,少了過程細節的敘述。
時間似乎給得太少了。
即使有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台灣的學生仍赴大陸讀書,轉型的方向是否錯了,委員針對50億的用處,高教質素才是重點
最好的地方:確切分析事理,知道對被詢問者該問哪些問題
最差的地方:沒有
我覺得他是真的有在位人民著想,他是真的有站在人民的立場再幫人民思考。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