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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時有些激動,沒讓官員說話
吳玉琴委員和其他長久以來從事政治事務的官員及立委不同,因為她是社福領域的專業人士,因此她質詢的內容還挺專業的。我認為吳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她對於要推動的法案非常的熟悉,或許也是因為這是她的專業領域因此準備質詢內容比較能駕輕就熟;但我認為此次質詢中的缺點就是吳委員沒有提出對於問題的解決辦法,既然此塊領域是她的專業,那我相信她對於問題的解決肯定比其他不熟悉此領域的委員更有想法,但很可惜的,在此次質詢的影片中我只聽到她向官員提問,卻沒有提出對於問題的解決方法。
我認為此位委員有結合到民情,發現和提出了更深層的問題,但若能話語清晰流暢表達會更好。
口條清晰不矛盾 在對方回答問題時會聽完對方陳述才接下一個問題
有給官員答辯空間,缺點無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