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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針對的議題是好的 可是我覺得陳委員沒能很清楚的去表達他的想法 以及到底該如何修法 口條不好 不是很懂得他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看得出想要對方有具體的東西出來,而不是每次只會檢討而沒動作
我認為此委員進退得宜,既表明了個人的想法,也讓被質詢部長有充分回答的空間,且問題都很精準,但最後時間延遲有點過長,可在改善。
我認為姚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他沒有情緒化的文字去質問行政官員,而是帶有尊重的語氣來詢問並要求改善,有關於弱勢族群的問題。而比較差的問題是,整個質詢結束後沒有一個比較具體的解決方案,最後也比較將矛頭及責任歸於台北市政府,行政首長則沒有說出到底該如何改善弱勢族群都更的問題,所以我認為具體解決此問題的積極性還可以增加。
有時可以等被質詢的人發表完再繼續說,少搶快,簡報整理得不錯,問題夠具體。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