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能根據提出的論點進一步說明,並給出具體、清楚可行的建議,很值得讚賞。
除了資料上準備充分,自身邏輯性也很好,可以在同個案子的問題中找到很多面向詢問給官員們回答,對於官員的回覆,也還能找到問題要求再回答,我認為這樣的問法較為全面,對問題的呈現也會比較清楚。
有點激動而已
理論都很有條理,
我覺得這位立委,資料準備的充足,講的話精簡字字都再刺重要害,有認真在質詢,但我覺得他,還是需要給對方把話講完,才能知道情況與情形,可是立委太急得要反駁了,不太好。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