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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中市第3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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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此委員有認真的準備問題,雖然教育部次長回答問題都並不明確,委員有要求會後再向他們報告數據,並沒有不適當的言行。
我覺得此位委員很清楚的表達他的訴求,但態度也是有點強硬,不過他準備的字料很充足,跟質詢內容也符合,整體來說很不錯。
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這位委員,因為我對於政治這些東西不是很懂,很多事情需要聽很清楚才能明白一些些,而這位立委講話不是很順暢清楚,一句話有時候需要不斷重複說,讓我聽不太懂問題的重點。
最好的是講話口齒清晰且不人身攻擊,最差的地方是沒有解決問題的感覺
尤立委在質詢的過程中有提到真實案例,更能佐證法醫這塊缺乏規範,因而導致憾事發生,我覺得在質詢過程中能舉實例這點很好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