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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非常嚴謹,資料準備充足
委員的確提出了警察在職勤時使用槍械的彈性可以擴大,但整場質詢中,好像無法取得一個平衡,並且對於"待遇合理性"此區塊並未正式討論或提問
態度佳,與官員有問有答
32秒時,沒給對方尊重 覺得對方不住專業
我認為洪慈庸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她質詢的議題過程中比較不打擾部長所做的回應,且讓分別對事件較為清楚的署長及司長兩位好好地做出應對回答,這是我在其他我所屬的第四組應看的其他三位國民黨籍委員質詢過程中看不到的部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