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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針對問題去質詢,但有時一直打斷被質詢人講話
我覺得這名立委對於給對方回答時間跟態度有點糟糕,在時間安排上不夠把握,也對對方還有要提的問題流程不夠了解,對方還沒按照流程去跑還在處理時間卻緊扣對方還沒做這點大作文章,很不敬業也很不專業,越看越不能接受幾乎都不給好評。
我認為李鴻鈞委員最值得學習的地方是不斷強調這件事已經拖很久了,應該要更積極的處理,有做資料準備也有討論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值得嘉許。
在質詢的過程中,李鴻鈞委員會一直打斷被質詢者的發言,或許受到質詢時間的限制,他必須加快質詢的腳步,但如果可以給對方不那麼壓迫的感覺,說不定更能得到他所想聽到的問題解決辦法,而不是只顧著把自己想講的事說完。
有講重要點,知道人間疾苦,有對M型社會設想低階層人民的薪資。
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把問題丟給主計長,而主計長有點敷衍地回答,感覺問題沒辦法得到解決。
有幾度打斷回答者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