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中市第2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清楚點出每個部門的功用,及對每個部門提出相對應的問題
優點是質詢態度良好,不會給人很重的壓迫感,內容也很有條理,會一步步的蹈入問題,也有給官員足夠的回答時間。
資料做的很足 也有為蘭嶼人著想
有確切提出問題所在,且新聞出版自由與我們新聞系很有關聯
他資料準備的蠻齊全的,而且也知道用時事作比喻讓人更容易了解,他都有確實提出問題的癥結點,可是比較沒有提出解決的方法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