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內政委員會
臺中市第2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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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位委員質詢內容非常關注原住民這種弱勢團體,且有提出具體的建議,給對方有足夠回答時間。但有時候用詞不夠妥當,質詢時間過長。
攻擊意味不濃厚,缺點是自賣自誇
最好的地方:會議過程中,委員口條清晰發問嚴謹,委員在過程中提到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的四條希望修改的內容與原因,提出專業見解與修改建議,在整個過程中可以感覺的到立委真的在為兒童及少年群體服務
我覺得劉世芳在質詢前得準備很充足,將相關資料都收齊並且比對是否有相關之處,以利質詢官員
我覺得他有為了公眾利益著想,也有為較偏鄉地區發聲。但立委的穿著感覺較不正式。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