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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委員有點嗆,我覺得他應該好好聽官員的回答,而不是一直搶話,而且還逼問對方,我覺得這樣不好。
雖然蔣萬安委員對於整個法條送審、審查的過程利用了將近一半的時間來討論,但是我個人認為蔣委員有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很多時候法條的審理程序太過於草率。在後段蔣委員的資料準備的也很充足,對於法條的了解也很到位。
有對於問題去切入 但卻沒有問出要答案 而含糊過去
質詢的問題點清楚 讓被質詢者有時間回答
我認為此委員有認真的準備問題,雖然教育部次長回答問題都並不明確,委員有要求會後再向他們報告數據,並沒有不適當的言行。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