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彰化縣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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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榛蔚委員有準備相當多的資料,也有舉出很多例子,但是讓官員能夠回答的時間相當少。
最好的地方:我覺得他是有備而來,說得很有條理,有提一些例子與數據來輔佐自己的說法。最不好的地方:我覺得有時候可以提出一些對於修法的具體意見。
會提出重點問題,表現良好。
資料做的很足 也有為蘭嶼人著想
我覺得問政方式很嚴厲很不錯,但如果能給官員多一點空間回答會更理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