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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準備的充足,但感覺一直在幫執政黨澄清,
我覺得他有為了公眾利益著想,也有為較偏鄉地區發聲。但立委的穿著感覺較不正式。
認為該委員所質詢的主題與生活最為相關,並且藉由該議題來質詢主委,並得到一些相關的回答,解決了一些人民的問題,所以我認為這是比較好的。但比較差的地方在於時間管控不佳,而最後也沒有個確切的改善方法,被詢問方也是打發過去,所以認為整體質詢並沒有得到一個適合的解決方式。
吳秉叡委員的問政很得宜,不會偏頗自家人,而且都會給對方足夠的時間回答問題,這是優點;我覺得吳秉叡委員的表情不要那麼的臭,多點笑容會更好。
對文創產業的發展有想法並詢問到問題核心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