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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立委針對該會期討論的主題以及他有疑慮的部分,向相關負責的政府官員詢問,其中從頭至尾都很有禮貌不會給人一種中兇罵人個感覺。但此次的修法諮詢部分,感覺這位立委沒有完全對他所諮詢的官員更加得去要求,面對官員的說法僅是表達肯定缺少了監督的感覺。
還行,無偏題的行為,確實討論台大校長問題,最差就是講話有點衝,會打斷對方回答
覺得委員講話非常有條理 有針對事情提出專業見解
我覺得委員資料準備充足,但是偶爾會插話
很認真質詢 都有提出問題所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