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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地方是有提出意見看法,也給予對方說明的時間,沒有最差的地方。
差的地方我覺得他沒有留給對方解釋的時間,會一直插話。
這一次質詢對於提問對方的問題,自身都已有答案在心中
林委員明確指出問題癥結點,可看出有對此議題做足功課,並能舉出法條佐證論述。若能給備詢官員多一些回覆空間會更好。
很認真質詢 都有提出問題所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