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經濟委員會
彰化縣第2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我認為委員雖然是為了大眾食品的安全性提出該修正的地方,但是不應該在官員解說完後又一直強調一樣的事情。而立委的詢問態度非常好,只討論問題的癥結點,沒有刻意刁難官員。
說話很清晰不矛盾,悉知條法內容,但可以再對政府承諾何時改善這方面的要求
一問一答適當 並沒有搶話 並提出假設 還有後續問題的提出 還有相關法律問題
似乎提問不到任何重點,也無法理解此次他所想提問的重點是什麼。
有效提出見解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