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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提出問題所在,和陳副主委有理性討論並想解決問題
有提出案例和建議。
我認為姚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他沒有情緒化的文字去質問行政官員,而是帶有尊重的語氣來詢問並要求改善,有關於弱勢族群的問題。而比較差的問題是,整個質詢結束後沒有一個比較具體的解決方案,最後也比較將矛頭及責任歸於台北市政府,行政首長則沒有說出到底該如何改善弱勢族群都更的問題,所以我認為具體解決此問題的積極性還可以增加。
首先,委員在會議過程中表現的比較完整,有提出問題,給了被質詢人員充足的回答時間,同時也有對其提出建議和要求。
其次,該立法委員發現問題的關鍵點,所講內容有理有據。
最後,希望該委員可以進一步充實一下資料部分,儘量用專業的數據和豐富的論據。
未準備資料,諮詢內容不符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