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條理清晰
有點咄咄逼人,時間寶貴應該保握重點,然後給被諮詢官員回答。
資料準備算是充分,且緊扣主題
某些部分口誤而不自知及個人主觀偏重
最好的地方:提出學保違憲點,並要求次長提出預算,甚至提出行政單位效率須加強。
最差的地方:無
委員口條清晰但講話語速較慢,並且較會搶一些話來講,但是總體來說還是很耐心的為民眾去爭取權益,並且會一直以最壞的打算來想,這樣對於到時候真的發生事情可能較不會出現問題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