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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彰化縣第1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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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質詢影片來說,這個委員沒有值得讚賞的地方,資料準備普通,最差的地方就是答非所問,還聽不懂被質詢者的回答,也沒有明確給予問題解決方式或是建議。
資料準備得相當充裕,甚至比部長還更加了解現況以及應對方式,但插話就不是很喜歡
有點鑽牛角尖的感覺
最好的地方:講話有條理,抓到問題重點(在大陸兼課的標準?遴選的資訊透明化...等等)
表現好的地方:提出許多科技與新創建議給行政機關
表現不好的地方:未讓行政機關有回應的機會,這類型的建議可書面呈現給機關即可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