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講話過於咄咄逼人
稍為咄咄逼人但資料準備相當充足
表現最好的地方:有舉例子
表現最差的地方:一直跟旁邊的講話,不尊重
緊握主題,有專業準備
我認為鄭立委個性太過衝動,表達能力也有待加強。幾乎在整場質詢中,鄭委員自顧自地說,完全沒有採納受質詢者的想法,甚至心浮氣躁的快要吵起來。此外,鄭立委一直用到"已得不回"的網路用語。他想表達的是受質詢者雖提出許多提案,卻都沒做到,根本是"已讀不回"。但是"已讀不回"並不是這樣用的,我認為鄭立委用字的精確度應該要再多改進。身為一個立委,情緒控管非常重要,表達能力也很重要,讓人失望的是,鄭立委並無具備這兩項條件。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