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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關注公眾利益
我覺得這位委員是我看了四個委員質詢中表現最好的一位,邏輯性正確、質詢過程流暢且脈絡清楚合理,態度也良好,對不同職務的被質詢者也很了解,有效得到必要的答案且提出需改進的要點和解決辦法。
資料充足,問題都到題
我認為李昆澤委員在質詢時準備相當充分,在此質詢影片中,連行政部門無法掌握的數據他都有做事先的調查,看得出準備充分,且相當關注時事,因為之前發生警察在路檢時遇到駕駛人不配合臨檢並試圖開車衝撞導致一名警察死亡,委員針對此事對相關法案與安全配套措施提出質疑,要求各部門改善。
不過我認為他可以給予受質詢者更多回答的時間,不用那麼快打斷發言,讓受質詢者能提出更完整的回答。
我覺得思路很清楚,有明確表達問題需要改進的地方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