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在官員回答問題時,重複敘說問題,讓官員不太能充分回答
優點他其實對自己要詢問的內容有充分準備。
但缺點是他在主計長回答不出問題時,沒有及時請主計長事後補報告給他,反而一直與主計長解釋問題,話題一直重複圍繞,我覺得這樣會有點浪費時間。
理性質詢,留適當空間給官員答詢
我覺得立委他條理清晰,而且點出在法律上可行,但是要在文字上最將一些定義說明清楚,以避免以後的麻煩;他也不像我之前看到其他的立委,有適度的讓官員回話,並且不會打斷官員。
我覺得從頭到尾 我都不知道他在說甚麼 感覺都沒有特別講到重點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