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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幫對方緩場
好的地方:有資料的呈現。
差的地方:提出的解決方案,不怎麼有效,不管有沒有統計出來,公司還是一樣發低新,除非有什麼處罰、罰款之類。
我覺得他是相較於其他委員來說態度相對比較理性,也注重「不插嘴」這點,但是在事前作業做的真的不夠多,前面花了將近一半的時間問副主委的想法,但其實有些部分可以事先查網路就查到的東西再拿出來問就有些多餘,而且他所提出「固網」的加強並且很簡單的說必須平等化各地的上網基礎,但其實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非常耗費資金時間的,並不是像他說哪裡需要哪裡該做就可以做的。
委員還自己帶了圖片來讓官員更了解自身所要表達的意思,可看出委員的用心
無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