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吳玉琴委員清楚知道官員的職責,在質詢時可以知道該問題要由誰來回應,且從質詢內容中可見委員對「廠場化學品稽查、管理、防災及資訊揭露」的議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對於官員提出數據的不足之處亦可進行補充,可惜之處在於未能提出和行政部門所提的不同建議。
準備資料的很充分 說話內容有資料佐證
雖然蔣萬安委員對於整個法條送審、審查的過程利用了將近一半的時間來討論,但是我個人認為蔣委員有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很多時候法條的審理程序太過於草率。在後段蔣委員的資料準備的也很充足,對於法條的了解也很到位。
質詢有邏輯、條列式,讓人能迅速抓到重點,且深入質詢所準備的主題,範圍也廣,與部長一來一往,能夠讓部長回答,展現立法和行政合作解決問題,而非一味對立。
可能因為對岸影響台灣鉅深,故委員前兩點涵蓋醫師人力、長照員出走問題多基於對岸提供更好的資源前提,想藉此改善兩職業在台灣的工作環境。但兩職業之工作環境有待改善已是事實,以長照員而言,是否因為對岸的工作環境更差而台灣就不需改善估作環境呢?希望委員能夠引其他國資料或直接點出工作環境有待改善之事實。
最好的地方:質詢問題緊扣主題並且給答詢官員充分回答時間,整體質詢過程舒適且清晰。
最不好的地方:此次質詢內容委員不無給出相關較具體的建議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