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管碧玲委員講話非常有條理,聲音也非常溫柔且穩重,讓人有耐心聽完她的問題,而最差的地方我認為是她應該要等到對方回答完再繼續說她的觀點。
有關注國際之間的條例變化,針對該變化應用到國家政策上,並為政府預先考慮到後續可能發生之狀況。但是並無針對問題提出具體改善的方向或是解決方法,較為可惜。
口條清晰,很有質詢壓迫感,個人認為還不錯,沒有嘻皮笑臉之感,任職還算不馬虎;雖然提出了結果方案,可理由卻並未實質說出,只以制度論與不符合自身意願但並未具體描述,且貌似沒有對答的部分有待加強。
此立委有根據低薪問題,一條條講出自己感覺的原因,也不太會搶話,可以比較清楚知道質詢內容,但是對於問題都只有簡單講過,沒有深入討論,也沒由要求主委明確給出答覆,只是請主委回去想想,最後結果在哪裡、甚麼時候知道,我們也不得而知了。
我覺得這個委員所說的法案內容我聽不太懂,可是我知道他有在為這個法案的問題處提出適當的缺點及問題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