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有掌握問題質詢官員,且有條列舉出問題,給官員回答時間也足夠。
關注漁業發展,並且注重實際行動而非空想理論,勇敢提出自己的疑問並對對方回答提出質疑與建議。
循序漸進
首先,這位立委,一開始先浪費了半分鐘和上來的官員客套話什麼的,雖然說有禮貌不是什麼壞事情,但感覺有點多了。再來他所準備的簡報內容,乍看有充分的準備也很精美,蛋是看起來是自己底下的那些助理把各處的資料放在一個簡報理而已,問政的時候沒有明確的問題,面對官員的回答,他也感覺不像是在尋求問題的答案,而像是想要有問答的動作而已,不管官員回什麼,他沒有什麼反駁互動,就只是說好,不知道是不是準備的不充分,亦或是只是要做效果?
針對法律補習班林立提出問題和意見,要求部門給於改革承諾。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