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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大很為大眾著想,就像影片裡所說的把對付滷肉飯、路邊攤的那個精神,拿十分之一出來,說不定就可以為國家爭取到高達 2,500 億元左右的稅收。在新聞上看到甚麼逃稅的都是大企業,然後政府看到滷肉飯或者路邊攤賺得多又要跑去收稅,舉最近的例子應該就是youtuber吧,因為某個youtuber把自己的收入公開,導致國稅局查上門,要它們繳稅,引起其他youtuber不滿。真的如果把這些對付我們老百姓的精神拿出個十分之一來對付大企業,台灣的稅收一定會比之前高出很多。
最好的地方:質詢問題緊扣主題並且給答詢官員充分回答時間,整體質詢過程舒適且清晰。
最不好的地方:此次質詢內容委員不無給出相關較具體的建議
我覺得這位委員克盡職責,質詢態度良好,雖事前準備不足,連台大與台哥大都會搞錯,但對每個細節都有提及且要求。
我覺得這位立委有事宜的留空給予部長回應的空間。
較不適當的地方是態度有些太過強勢。
詢問時太過急促,但是都會等對方回答完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