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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意味不濃厚,缺點是自賣自誇
他針對幾個特定問題作質詢,還不錯
感覺講話有點沒重點,可以簡單講你要問的問題就好,我一直覺得聽不到要問跟要解決的聽不太懂
蔣委員大部分問問題的時候都可以明確的表達出自己想要問的是什麼,但是在提到相關條文的時候,時不時就會盯著自己準備的資料看,明顯是對這些相關條文還不夠熟。不過可以對於這個法案提出請有經驗人士來一起開會,代表他還是有在替人民著想、關注這個法案的。只是在時間上的掌握應該要再注意一些。
立委準備充分調理清晰能關注公眾利益而且提供專業見解。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